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要求: 2018年9月15日,新疆瑞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瑞中大厦综合写字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乌鲁木齐一诚百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同监测单位)新疆瑞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新疆水利水电学校规划设计所,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后附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瑞中大厦验收9.16.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瑞中大厦监测9.16.pdf 附件3: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瑞中大厦验收鉴定�?.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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