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新疆连云丝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主持召开连云港大厦(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新疆连云丝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等会议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后附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验收鉴定书 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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