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8 年 12 月 15 日,新疆和兴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和兴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和兴尚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乌鲁木齐一诚百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疆和兴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新疆建科智诚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单位代表共 6 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后附附件: 附件1:验收报告 和兴尚园验收报告.pdf 附件2:验收鉴定书 和兴尚园验收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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