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7〕46 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2019年3月13日,新疆金科宜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科维拉莊园项目部主持召开了金科维拉莊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洪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绿鑫源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新疆金科宜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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