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乌鲁木齐县水利管理站,于2019年10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乌鲁木齐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永丰干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8人。会议结果如下: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20190922永丰干渠工程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20190922永丰干渠验收报告.pdf
验收鉴定书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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