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新疆汇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新疆汇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新疆汇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三江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6人,形成了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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