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7〕46 号文件精神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完善工程于 2020 年11月6日在岳普湖县主持召开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完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完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以及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等 会议代表共 8 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附件1:验收鉴定书 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完善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 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完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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