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1日。 项目名称:喀什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喀什市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位置:喀什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喀什市民生路西侧(浩罕乡1村) 建设性质:已建 项目组成:喀什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0.425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各分区占地:建筑物工程0.151hm2、道路及硬化工程0.231hm2、绿化区0.043m2、管线工程0.366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060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临时堆土区0.090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 本工程总挖方0.530 万m3,填方0.547 万m3,弃方0 万m3,借方0.017 万m3。 开挖土方主要为场地平整及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回填土方主要为场地平整及建构筑物基 础回填,借方全部为外购。
附件: 1、喀什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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