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12日。 项目名称:阜康市冰湖加油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新疆天恒兴达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阜康市阜六公路与G335宁朔路交叉口往北约50米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组成:本项目新建加油加气站一处,建设内容包括站房一处、辅房一处、加油加气罩棚一处、设备罩棚一处,两块绿化草地,配套建设围墙围栏及地面硬化,储油罐(埋入加油加气罩棚下方),储气瓶(安置在道路及硬化区)。项目总占地面积7602平方米,建筑物基底面积为524.95平方米。本工程挖方0.26万m3,填方0.38万m3,借方0.12万m3,弃方0万m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附件:阜康市冰湖加油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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