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 工程名称:博州精河县县域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15328.04m2。 建设内容:新建1栋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及配套设施等。 总投资、土建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3000.00万元,土建投资2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及地方自筹。 建设工期: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共计7个月。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博州精河县县域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合并�?Copy.pdf 2、承诺制专家意见 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表-博州精河县县域便民服务中心项�?- �?Cop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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