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监测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1日。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再生水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项目位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组成:本项目输水规模为4万m3/d,主要有输配水管网、调节池和加压泵站组成。其中直埋输配水再生水管网共计16.675km。入廊输配水再生水管网共计8.97km,入廊管线待综合廊道建设完成后进行敷设,调节池有效容积1200m3/d,加压泵站Qd=6000m3/d+6000m3/d一组。项目于2019年10月25日开工,2020年10月30日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附件:1、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再生水利用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pdf
2、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再生水利用工程验收鉴定书 2.pdf
3、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再生水利用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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