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 项目名称: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环境整治及绿化项目 建设单位:乌恰县吾合沙鲁乡人民政府 地理位置: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平整土地5000m2 ,建设围栏1公里,种树500余棵。 建设规模:工程总占地面积0.57hm2,包括主体工程区0.50hm2、辅助工程区0.04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03hm2(临时占地计入总面积)。 本工程总挖方4100m3,填方3140m3,借方3000m3,弃方3960m3,换填土弃方由乡镇政府统一运往其他区域进行综合利用。开挖土方主要为场地平整及围栏基础开挖,回填土方主要为场地平整及围栏基础回填。根据主体设计资料,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场地东南部,占地0.03hm2,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办公区等。 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3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6万元,资金为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施工工期:项目于2021年6月1日开始施工,2021年6月30日完工,施工期1个月。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001.pdf 2、承诺制专家意见 附件6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表(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环境整治及绿化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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