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47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布尔津县冲乎尔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14日在布尔津县主持召开布尔津县扶贫综合体(旅游扶贫试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布尔津县冲乎尔镇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乌鲁木齐诚汇合鑫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主体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布尔津县扶贫综合体(旅游扶贫试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Copy.pdf 附图�?Copy.pdf 2、验收鉴定书 验收鉴定�?Copy.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