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
项目名称:哈密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厂11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中电哈密太阳能热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组成:新建输电线路8.05km(电缆线路路径全长约0.25km,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7.8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全线设置塔架34座。工程总占地面积3.93hm2,其中永久占地0.04hm2,临时占地3.89hm2。永久占地中,塔基区占地面积0.04hm2,占地类型为裸地。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12月开始施工,于2019年7月完工,施工期8个月。
附件:1、哈密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厂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001.pdf
2、哈密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厂110千伏送出工程验收鉴定书 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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