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农村产业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总面积42000平方米,新建设施农业大棚140座(每座棚面积3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工程占地: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为一般耕地。总占地面积4.77hm2,全部为主体工程的永久占地,其中温室大棚区占地面积0.09hm2、道路工程区占地面积4.32hm2、首部工程区占地面积0.37hm2、灌溉管网工程区占地面积1.42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0.08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 土方平衡:根据查阅主体资料,本工程挖方2.26万m3,填方2.34万m3,借方0.08万m3,无余(弃)方。其中挖方主要为表土剥离、道路路基开挖平整、地埋管道的管沟开挖和首部工程的土方开挖,回填土方主要为表土回覆、道路路基回填平整、地埋管道的管沟回填和首部工程的土方回填,借方主要为首部工程的砂砾石防冻垫层料,全部外购于岳普湖县周边的商品料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土建投资388.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自筹资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 建设工期:本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合并PDF Copy.pdf 2、承诺制专家意见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农村产业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承诺制项目专家意�?Copy.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