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2年6月13日至永久。
项目名称:金科维拉莊园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新疆金科宜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30栋建构筑物,同时配套道路、停车位、管线及绿地等工程。总建筑面积50278.3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625.53m2,地下建筑面积9652.82m2。 建设规模:工程总占地面积6.62hm2,包括建筑工程1.71hm2、道路工程2.59hm2、绿化工程2.32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27hm2为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管线工程1.98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临时堆土区占地1.20hm2(重复占地不计入总面积)。 本工程总挖方46.83万m3、填方总量为46.00万m3,弃渣0.83万m3,弃方全部弃往苇湖梁电厂附近的欣景园临时建筑垃圾受纳场。 工程总投资10047.28万元,土建投资4396.88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企业自筹。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JC.pdf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YS.pdf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JDS.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