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新疆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新疆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裕丰·阳光河畔商业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及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 8 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名单附后)。 附件1:验收鉴定书 裕丰·阳光河畔商业小区验收鉴定�?Copy.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裕丰·阳光河畔商业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Copy.pdf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已压缩)裕丰·阳光河畔商业小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Cop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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