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9日。 项目名称: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泽普县图乎其分干渠防渗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原泽普县水管总站) 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建长度为13.875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座,其中,改建节制分水闸11座、分水闸7座、农桥5座。设计流量1.9-10.0m3/s;加大流量2.5-12.4m3/s。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和《渠道防渗根据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有关规定,本次防渗渠道工程级别为中等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5级。渠道配套改造建筑物32座(其中:改建节制分水闸20座、分水闸7座、农桥5座)。 土石方平衡:本工程开挖总量9.51万m3,土方回填总量 8.85万m3,外借土方2.45万m3,弃方3.11万m3。弃渣用于渠道两侧或者土料场。 工程总投资31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73.18万元,来源为申请叶尔羌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资金。
附件:1.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泽普县图乎其分干渠防渗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01.pdf 2.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泽普县图乎其分干渠防渗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02.pdf 3.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泽普县图乎其分干渠防渗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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