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0日;详细信息见附件。 工程名称:英吉沙县乌恰镇防渗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英吉沙县乌恰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建设性质:改建建设类; 建设规模、内容:改建乌恰镇乌恰村(13 村)、包孜洪村(15 村)、阿亚克包孜洪村(26 村)、尤喀克包孜洪村(27 村)共10条防渗渠道,总长4.49km,设计流量0.2~0.25m3/s ,渠型为装配式矩形渠,其中乌恰 (13)村0.36km、包孜洪巴希买里 (15)村2.31km、阿亚克包孜洪(26)村1.55km、尤喀克包孜洪(27)村0.27km;配套渠系建筑物156座,其中改建节制分水闸87座、分水闸2座,更换4座节制分水闸钢闸门,改建农桥67座。 总投资、土建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 397.85万元,土建投资313.7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衔接资金。 建设工期: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共计2个月。 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挖填方过程中总量为2.55万m3,均为自然方,其中挖方总量为0.80万m3 (其中清基方 0.53万 m3 ,土方开挖0.27万 m3 ),填方总量为1.75万m3,(其中土方利用方为0.8万 m3 ,外借方回填为 0.95万 m3 ),外借0.95万m3,为渠道与渠道建筑物的垫层料,外购于英吉沙县依格孜牙成品砂石料场,无弃方。主体工程设计中各施工区之间土石方进行了合理调配,提高土石方利用率,减少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01.pdf 2.承诺制项目专家符合意见 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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