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 工程名称:新疆金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建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再生资源加工房占地面积为7011.5m2 ,投资备案证拟建的2座成品库,占地面积分别为5610.2m2、1726.36m2 ,经与建设单位确认,将这2块占地直接进行地面硬化后,做为堆场使用。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011.5m2 。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41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生产区占地为0.70 hm2,道路及硬化区占地为2.71 hm2,管线区占地为0.07hm2(重复占地,不计入面积),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为0.05hm2(重复占地,不计入面积)。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工程总挖方1.54万m3,回填1.54万m3,无借方,无弃方。 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在再生资源加工房南侧的道路及硬化区,施工结束,地面已进行了硬化。 总投资、土建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7500万元,土建投资618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建设工期:本工程已于2023年6月开工,于2023年10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合并PDF Copy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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