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于2022年12月21日在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主持召开了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鉴定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等代表和特邀专家共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汇报、建设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附件: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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