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尕孜库勒支渠节水改造项目位于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渠道从新提河干渠桩号9+600加拉墩总闸上引水,末点桩号8+585节制分水闸,渠道总长8.585km。渠道起点坐标东经77°34′44″,北纬38°47′33″,末点坐标东经77°38′1.69″,北纬38°50′28″。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尕孜库勒支渠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麦盖提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 建设规模及内容:防渗改建渠道长度8.585km,防渗形式为全断面现浇砼板或预制板衬砌,渠系建构筑物50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座、分水闸34座、农桥10座、测流桥1座、公路桥2座。工程规模为小型,5级渠道,设计流量3m3/s。项目区全部采用叶尔羌河灌区地表水源,从上级至本项目依次为提孜那甫河→罕克尔渠首→新提河干渠→尕孜库勒支渠。 工程占地:工程建设占用土地总面积15.33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2.39hm²、临时占地2.94hm²。 土石方动迁情况: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挖方总量5.86万m3,填方总量6.33万m3,借方1.96万m3,余方1.49万m3,全部用于渠道堤后压坡。 建设进度: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施工,2023年5月31日完工,施工期3个月。
附件:1.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尕孜库勒支渠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01.pdf 2.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尕孜库勒支渠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02.pdf 3.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尕孜库勒支渠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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