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公开期限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本项目位于麦盖提县库尔玛乡,改建渠道从沙其卡克渠末端开始至恰斯村支渠8+668农桥处结束,起点坐标东经77°57'13.33",北纬39°16'41.57",末点坐标东经77°59'46.76",北纬39°20'12.89",全长8.67km。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库尔玛乡恰斯村支渠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麦盖提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麦盖提县库尔玛乡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防渗改造库尔玛乡恰斯村支渠8.67km,改建渠系建筑物共86座,其中节制分水闸16座,分水闸55座、农渠11座、涵洞4座。恰斯村支渠控制灌溉面积3.80万亩,灌溉方式为续灌,渠道设计流量1.8m³/s~1.4m³/s,加大流量2.34m³/s~1.82m³/s,建设完成后项目区年节约水量95.18万m³。根据《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工程级别为5级;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工程级别为5级、渠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工程占地:工程建设占用土地总面积23.11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4.20hm²、临时占地8.91hm²。 土石方动迁情况: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挖方总量5.79万m3,填方总量11.35万m3,借方9.57万m3,余方4.0万m3。 建设进度: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施工,2023年5月31日完工,施工期3个月。 项目总投资2565.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53.6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附件:1.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库尔玛乡恰斯村支渠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01.pdf 2.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库尔玛乡恰斯村支渠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02.pdf 3.喀什地区叶尔羌河灌区麦盖提县库尔玛乡恰斯村支渠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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