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芒辛镇11村农村水利基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英吉沙县水利局 地理位置:项目建设区位于英吉沙县芒辛镇,地处英吉沙县东部,东与萨罕乡相接,南分别与苏盖提乡、乌恰镇相连相邻,西与城关乡毗邻,北与色提力乡接壤,距英吉沙县城 3.2 千米,区域总面积 82.32 平方千米。项目区位于芒辛镇喀拉巴什粮台(11)村、亚吐格曼(12)村、喀拉巴什(15)村。项目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76°11'23.51",北纬38°54'06.11",项目区周边乡镇道路完善,可直通项目区,市政交通便利。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本次改建英吉沙县芒辛镇斗渠4.5km,其中11村改建1.9km,12村改建0.93km,15村改建1.67km。渠道设计流量为0.2m³/s~0.1m³/s。根据分水及交通的需求,改建渠系建筑物106座,其中节制分水闸53座,分水闸1座,农桥50座,排渠涵1座,倒虹吸1座。 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0.3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建设工期: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总工期2个月。
附件:1.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芒辛镇11村农村水利基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01.pdf 2.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 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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