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 项目名称:米尔湾·阳光佳苑三期(A 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2栋住宅楼,1栋商业用房,总建筑物面积18417.8m2,其中地上建筑16258.01m2,地下建筑2159.79m2,绿化率35.09%,地上地下总停车位125处,容积率:1.29,建筑密度:27.05%。 建设规模:工程总占地面积1.26hm2,包括建筑物区0.34hm2,道路及硬化区0.48hm2,绿化区0.44hm2,管线工程区0.32hm2(重复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0.05hm2(重复占地),临时堆土区0.18hm2(重复占地),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为空闲地,现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 土石方:本工程总挖方1.35万m3,回填1.57万m3,借方0.22万m3,无弃方,开挖土方主要为建筑物基础和管线开挖,回填土方主要为建筑物基础和管线回填。借方主要是绿化覆土和道路垫层。 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276.5万元,资金自筹。 施工工期: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开始施工,2026年9月20日完工,施工期24个月。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米尔湾·阳光佳苑三期(A 区)建设项目报告�?Copy.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