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详细信息见附件。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市政大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工程 建设规模及内容:市政大道西起花园路,东至新城大道,道路总长度 3677.333m,现 状红线宽度为 59m,为全线现状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包括人行道面层改造,导流岛行人 驻足区面砖更换,更换道路所有路缘石,以及给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等管线附属设施。 工程占地:根据主体设计资料,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为公路用地和裸土地。总占地 面积 4.89hm2,永久占地面积 4.57hm2,临时占地面积 0.32hm2。其中道路工程区占地面 积 3.81hm2、路缘石工程区占地面积 1.05hm2、管线工程区占地面积 1.24hm(2 重复占地)、 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 0.03hm2。 土方平衡:根据主体竖向设计,本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挖方总量为 2.2 万 m3,填 方总量为 1.42 万 m3,借方 0.41 万 m3,弃方 1.19 万 m3,借方主要为人行道路面砂砾石 料,外购于岳普湖县商品料场,弃渣主要为挖除的人行道面层及路缘石开挖土方,全部 弃往岳普湖县建筑垃圾场。 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 15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352.2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建设工期:本项目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工,总工期 70 天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市政大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Cop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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