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叶城县水利局2024年12月6日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叶城县提孜那普河防洪规划叶城县江卡渠首防洪护岸工程(下游右岸17+350-18+75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1、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 叶城县提孜那普河防洪规划叶城县江卡渠首防洪护岸工程(下游右岸17+350-18+750)水土保持技术评�?Cop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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