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文件要求,新疆 绎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主持召开乌房东方茂二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晟鑫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市青源旭驰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乌鲁木齐市青源旭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新疆绎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 附件 1、水土保持验收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乌房东方茂二�?Copy.pdf 2、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乌房东方茂二�?Copy.pdf 3、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乌房东方茂二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Cop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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