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文件要求,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主持召开“山水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晟鑫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市青源旭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乌鲁木齐市青源旭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恒信民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 附件1: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山水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 Copy.pdf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监测报告-“山水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Copy.pdf 附件3:水土保持验收总结报告 验收报告-“山水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Cop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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